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检查,我局于2024年11月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阅定见。为确保此次检查作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阅定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力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好坏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定见要求听证。
本项目在现有场所进行锅炉低氮改造,不触及征地及拆迁问题。本次改造拟撤除原有6台燃气锅炉,保存烟囱等相关配套设备,在原锅炉方位安顿6台0.7MW低氮燃气锅炉。